公共管理类
公共管理类包括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和法学专业。新生入学后第一年实行通识教育,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第二学年起分别进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和法学专业。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辽宁省优势特色本科专业,2014年辽宁省专业评估第一名。本专业主要针对政府行政、城市管理、基础设施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公共领域,培养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可攻读研究生,或在政府、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企业从事组织管理工作。 该专业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有权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教育管理博士点有权授予管理学博士学位。
法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具备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具有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和国际视野,能够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法律实务问题,满足国家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法律人才。毕业生可攻读研究生、出国研修,进入人大或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或法学研究工作。 该专业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有权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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