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况 (一)学院全称: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国标):13801,湖北省招生代码:9492。 (三)学院法定代表人:周建华。 (四)学院性质: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办学层次:大专(高职)。 (六)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网上查询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七)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110号。 二、招生对象及学制 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考考生、艺术类考生和高职统一考试的中职毕业生,考生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学制三年。 三、招生条件 (一)考试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外语语种:不限;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确立的标准。报考森林生态旅游(酒店管理方向)要求女生身高1.58m以上,男生身高1.70m以上,其它专业不限; (四)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四、招生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实行网上录取; (二)考生必须填报我院志愿,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为提前批专科,其它专业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专科)批; (三)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并满足专业志愿,各专业无分数级差; (四)网上录取过程中,学校会对部分能够进行通讯联络的进档考生征求意见,放弃志愿者作退档处理,依次补录其他考生; (五)新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调整专业。 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除装饰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两个艺术类专业为5200元/年/人外,其他专业学费均为4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每学年500-1200元/年/人。 六、资助困难学生政策 为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在当地申请生源地贷款),由学校按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予以全额贴息。二是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三是学校为部分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活动获取报酬。四是学院按照《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完善的资助奖励体系,采取“奖、减、贷、助”等资助措施,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考生可通过学院网址、咨询电话或登陆湖北招生信息网等渠道查询录取结果。 八、其它 (一)报名及咨询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110号 (二)网址:http://www.hb-green.com/(学院网站) http://www.zerocnwh.com/(学院招生信息平台) (三)E-mail:zhaoban105@126.com (四)联系电话:(027)59728515、59728528、59728516 (027)81813377、81815151、81815515(兼传真) (五)邮政编码:430200 (六)乘车路线:在武昌火车站乘901、903、905、906至终点转乘9路公汽直达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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