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湖北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及符合专业招生条件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我院承认各省联考成绩。
高考院校库分数线统计时包含了特长生分数,因此最低分和平均分可能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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