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校址: 学校全称: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校址:校本部(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梦溪校区(镇江市梦溪园巷30号)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招生人数:2500人 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六、录取规则: 江苏省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艺术类提前民办本科批必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4C;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BC,必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4C1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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