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新生。 2、除报考理工科强化班考生需选测物理外,我院其他专业对选测科目不限。 3.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B1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报考我院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D级不得超过3门,同时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考生还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关专业统一考试,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考生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关专业单独考试且取得南京师范大学或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专业考试合格证,舞蹈编导、体育舞蹈考生参加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组织的相关专业单独考试且取得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专业考试合格证(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5、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6、对男女生比例、单科成绩不作限制。
高考院校库分数线统计时包含了特长生分数,因此最低分和平均分可能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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