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2859号 武东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51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商务日语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其他专业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执行。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城镇规划、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造型设计、园林工程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九、录取规则 全面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 一、秋季高考录取规则(上海): 1、根据政策,今年上海市对高职高专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上述批次在控制线上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在105%以内进行调档。 2、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无加试要求。 4、无单科成绩要求。 5、对进档考生将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考生志愿情况进行录取。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综合成绩。当考生所填专业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高考院校库分数线统计时包含了特长生分数,因此最低分和平均分可能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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