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师范)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能够从事音乐教学、艺术表演和音乐研究、音乐管理等方面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钢琴、声乐、舞蹈、即兴伴奏、合唱与指挥、器乐、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复调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电脑音乐、配器法、作曲法、民族民间音乐、艺术概论、音乐美学、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等。
就业方向:能在教育系统、文艺团体、文艺研究及社会文化管理等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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