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
(师范类四年制本科,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中小学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同时为社会各行业培养艺术人才和文艺工作者。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能受到音乐理论、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技能的全面培养和训练,获得从事音乐教学的专业能力和从事音乐教育研究的基本能力。
专业方向:音乐学专业分为声乐、器乐、音乐制作和作曲理论等专业方向。
1、声乐方向含美声唱法及教法、民族唱法及教法、通俗唱法及教法;
2、器乐方向含钢琴演奏及教法、手风琴演奏及教法、古筝演奏及教法、琵琶演奏及教法、中阮演奏及教法、二胡演奏及教法、萨克斯演奏及教法。
3、音乐制作含MIDI音乐制作、录音工程。
4、作曲理论含歌曲作法、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
就业方向:毕业生适宜从事中、小学及幼儿园的音乐教育工作,亦可在音乐科学研究单位从事科研工作,或在各级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和业余艺术学校从事音乐教授工作。
高考院校库分数线统计时包含了特长生分数,因此最低分和平均分可能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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