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定
(一)我院招生录取按照专业性质分为本科提前批次、专科提前批次、专科一批次等批次招录,提前批次严格按照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各专业录取规定中未注明情况按招生简章标准为准;
(三)录取方式:计算机网上录取;
(四)录取原则:录取时坚持从高分到低分、兼顾考生第一优先权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公开信息、公平竞争、公正选才。
高考院校库分数线统计时包含了特长生分数,因此最低分和平均分可能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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