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龋2、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明确填报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接收报考我校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分数级差。3、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以及有文、体专长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龋
高考院校库分数线统计时包含了特长生分数,因此最低分和平均分可能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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