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2、录取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志愿级差,选考科目不限,择优录取。 3、学院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4、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学院依照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5、对艺术类考生我院承认其他院校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 6、学院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7、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8、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
高考院校库分数线统计时包含了特长生分数,因此最低分和平均分可能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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