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招生办法:依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赣考院[2011]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普通高等本、专科教育招生,按本校在各省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实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高考院校库分数线统计时包含了特长生分数,因此最低分和平均分可能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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