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艺术类文理兼招师范类本科学制4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艺术教育管理能力,并具备从事音乐表演、教学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音乐研究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表演(声乐演唱、器乐演奏等),音乐技术理论(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等),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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