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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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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律事务 (专科类 )

    专业基本介绍

      经济法律事务专业属于法学学科,法律实务类。学制三年。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独立从事经济法律事务运用能力的高等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企事业单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等从事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工作。主要岗位群有书记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律师及律师助理、企事业单位法务工作人员、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员等。

      培养目标

      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法制建设所需的,具有崇高敬业精神和高尚职业道德,具备必须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经济法律事务专业知识,掌握经济法律服务的基本技能,能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及国家经济、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从事经济法律业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商法学、公司法、合同法、自然资源环境保护法、国际贸易法、劳动法、房地产管理法、法律文书写作、证据法学、法律逻辑学、中国法制史、中国司法制度等。

      专业特色

      课程特色:本专业课程体系层次结构合理、知识体系全面、教学内容先进、能力培养实践化。除开设专业课外,还有课内实训、法庭观摩、模拟法庭、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以培养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本专业教师有副教授3名,硕士4名、兼职律师4名。

      就业特色:就业门路广泛。学生毕业后可在企事业单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等从事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工作。主要岗位群有书记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律师及律师助理、企事业单位法务工作人员、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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