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本科)
(一)培养目标:掌握本专业所需的、系统扎实的音乐学科基础理论和知识,会唱歌、会弹琴、会跳舞、会组织课堂教学、会开展课外及群众文化活动、会运用收集、整理文献资料的基本方法,能唱会跳、能编会教的高级应用型音乐教育人才。
(二)课程设置: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歌曲作法、声乐、钢琴、手风琴、舞蹈、中国音乐史、中外音乐欣赏、原生态音乐概述、钢琴即兴伴奏、手风琴即兴伴奏、合唱指挥、音乐教学法、艺术概论、电子琴演奏技法。
(三)就业方向: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高考院校库分数线统计时包含了特长生分数,因此最低分和平均分可能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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