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业年限
标准修读年限为4年。实行弹性学分制,弹性范围为3-8年,学生按教学计划提前修满本专业的最低总学分,达到毕业的其它规定要求,可提前1年毕业。在标准修读年限内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最多可延迟4年修满学分毕业。
2、授予学位
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完所有课程并获得专业要求学分,且达到韶关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其他条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3、课程设置及修读标准
本专业设课总学分为195学分,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设课学分分别为113和82学分。该专业学生应修满163学分才能毕业,其中,必修课、选修课的修读标准分别为113和50学分。
此外,另设4门教育类课程,为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学生取得教师资格提供方便。
4、专业主干课程
法理学 宪法 中国法制史 刑法 民法经济法 商法 知识产权法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国际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5、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模拟审判实验 法律实务专题讲座 诊所法律教育 专业见习 毕业实习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