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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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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警 (专科类 )

    体制改革士兵班特警专业

      一、培养目标

      根据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治安管理专业(特警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够适应治安管理第一线工作需要、在各种形式的执法战斗中具有较强作战能力,并具备一定的警察执法战斗指挥理论基础的高等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和业务规格

      (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忠于法律,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纪守法,做到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警察职业道德,热爱并献身于公安事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廉洁奉公的公仆意识;忠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和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掌握宪法、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能熟练地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公安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具有较高的执法水平。

      (三)理解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公安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较系统地掌握警察执法战斗的指挥知识与参谋业务,能进行战术设计与协助指挥,并能在实战中加以灵活运用,具有胜任各种公安业务工作的素质与能力。

      (四)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具有相应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钻研创新精神,外语和计算机基础教育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

      (五)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或超过公安部规定的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战术射击、擒敌格斗,攀爬越障、搜查押解、车辆驾驶、战术动作、抢险救护等警察战斗应用技术,能够适应各种条件下警察执法战斗的需要。

      三、修学年限与招生对象

      修学年限三年,招收身体素质优秀的高中毕业生。

      四、课程设置与时间分配

      见附表二、四。

      五、实践教学

      (一)第一学期安排4周入学教育和军事训练,通过入学教育和军事训练增强学生的军事素质和纪律观念。

      (二)安排2周公益劳动,以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

      (三)在校期间利用寒暑假安排学生到公安机关见习5到6周,以增强对公安工作的感性认识和适应能力。

      (四)非强化课程课堂实践教学。在各个模块中结合课程特点,安排适量的课堂实验、实训,巩固理论教学成果,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五)强化课程实训教学。通过针对警务技能与战术方面的强化训练,提高学生的执法战斗能力,并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针对暴力性犯罪嫌疑人的特种执法战斗技能。

      (六)综合实践训练。30学时,安排在第六学期集中进行,围绕专业内容展开综合科目模拟训练。

      (七)毕业实习16周。组织学生到公安机关参加专业性实际工作,以巩固和加深理论知识,培养警察意识,提高应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八)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学生在第六学期根据所学专业知识和实习中收集的案例、战例资料,独立撰写毕业论文并参加论文答辩,比较全面地考核学生的理论知识,锻炼和提高学生搜集和应用资料、口头和书面表达、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能力。

      六、考核

      (一)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都要按规定进行考核。

      (二)每学期安排4到6门考试课,按百分制计分,其余课程为考察课,按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计分。

      (三)综合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均按一门考试课考核。

      (四)理论课程中的实验、实训部分可单独进行操作性考核,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计入该课程总分。

      (五)各门课程任课教师可根据本课程特点规定平时成绩计算方法,原则上不超过总成绩的30%。

      七、教学进程

      《教学总周数分配表》(附表一)

      《课程设置与学期分配表》(附表二)

      《选修课一览表》(附表三)

      《实践教学安排表》(附表四)

      八、说明

      1、每周安排1课时《形势与政策》讲座课,不考核,不计入总学时;

      2、在第2至第5学期开设选修课,每学期一门;

      3、驾驶课集中授课,由学校统一安排,计入教学计划学时;

      4、第一学期开设《心理卫生与健康》讲座课,每周1学时,不考核,不计入总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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