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符合《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修正案(简称STCW78/95公约)和我国海船船员适任标准要求,能胜任现代化航海事业的营运管理及远洋船舶轮机管理的综合性应用人才。
2.主要专业课程:造船大意、机械设计基础、电路与电子技术、轮机金属材料、工程热力学与传热学、船舶柴油机、船舶辅机、船舶电气设备及系统、轮机英语阅读、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自动控制理论与轮机自动化、船机维修技术等。
3.技能证书:经考试合格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发的海船船员相关专项技能训练证书:熟悉与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精通急救培训合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三管轮)。
4.就业方向:海洋运输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轮机操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轮机监修、监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航运机务部门、船舶检验局、港务监督、修造船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高考院校库分数线统计时包含了特长生分数,因此最低分和平均分可能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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