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招生录取规则:⑴国家计划内统招普通大专,按国家有关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报名、考试、填报志愿。⑵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其所填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特长生。⑶降分录取或补录时,报考我院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龋⑷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序。
高考院校库分数线统计时包含了特长生分数,因此最低分和平均分可能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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