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院按照江西省物价局、财政局和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同时向考生公布。分专业收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8000元,理科类专业8000—10000元,商务英语类12000元,艺术类10000—12000元,体育类10000元,住宿费标准为600—1000元/学年。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高考院校库分数线统计时包含了特长生分数,因此最低分和平均分可能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如果您发现网页当中的任何错误,欢迎发送邮件(zhangran@100tal.com)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更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