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录取原则与办法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学院各专业在本科三批录龋第十三条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执行志愿投档和非志愿投档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投档比例。第十四条对于符合学院投档条件的考生按报名或高考志愿表填报的志愿安排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高考院校库分数线统计时包含了特长生分数,因此最低分和平均分可能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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